去年8月內地藝人吳亦凡被指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,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強姦罪逮捕,事件至今時隔1年零3個月,終於在北京法院開審!今日上午審判決結果出爐,原是加拿大藉的吳亦凡將被判罰13年有期徒刑,附加驅逐出境。
據判決文中提到,吳亦凡在2020年11月到12月期間,先後在家中與3名因飲醉無法反抗的女子,強行與她們發生性關係。而原是加拿大藉的吳亦凡在審判期間,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亦有到場旁聽宣判。
另外,北京市稅務局亦發出公告,指人吳亦凡2019年至2020年期間涉嫌逃稅,要求他繳付所有稅款、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,共計人民幣6億元。